最近因為看「娘家」上演彭建弘與林麗芸
要離婚的戲碼
彭建弘為了離婚拿孩子撫養權威脅林麗芸
就範
這些日子我問過每一個身邊每一個朋友(男
男女女都有)
只有一個男性朋友答案讓我最吃驚
他說:他不會把孩子給對方;因為他可能不會
再結婚
不會再結婚;為什麼?
如果婚姻走到離婚一次就夠了
有人說如果自己外遇;當然不敢跟對方搶小
孩子撫養權
但是如果是另一方有外遇;一定要爭取小孩
子撫養權
有人說:以孩子福利為前提
看到彭建弘為了離婚不擇手段逼迫元配;甚
至對自己孩子不聞不問
讓我看著心有慼慼焉
為什麼有這麼多男人為了愛情;
可能拋妻棄子。
為什麼有這麼多男人為了向另一個女人負
責;
卻要傷害家裡那一個女人。
為什麼要孩子承受這樣的痛苦呢?
為什麼要一個原本美滿幸福家庭破碎呢?
一連串的為什麼在我心裡寫著問號?
我的父母生我的時候還年輕
我可以諒解他們年幼無知所犯的錯
我可以接受他們給我一個不完整家庭
我可以接受外人用異樣眼光看我
我可以假裝什麼都不在乎
但是
我不能否認沒有父母的童年
是多麽心酸的事
當我被鄰居駡「雜種」被自己親戚罵「沒
有人要孩子」
我只能聽;不敢回家告訴家裡大人
小小的我卻要承受殘酷事實
回頭看往我過去的人生
在一個不建全家庭長大
(我為什麼不用單親?
因為我從小到九歲一直跟著曾祖母生活
九歲至後我跟著外婆跟著阿姨
在我印象中
母親是我最懼怕的人)
我難免在思想上,性格上有些偏極
也許因為在這樣環境下成長
也養成我獨立格性
也養成我爆燥脾氣
為什麼大人造的孽;卻要孩子來承當?
我瞧不起用懷孕綁住男人留在自己身邊
如果生小孩可以綁住一個男人
那全世界都沒有離婚這一檔事
相信我
如果有一個男人肯為妳跟另一個女人離婚
有一天
他一樣為另一個女人堅持跟妳離婚
在妳眼中的好男人
真的是別人花大半輩子時間辛苦培訓出來
的
在你眼中的好男人
是因為你還沒有朝朝暮暮相處過
所以一切都是那麼美好
在你眼中的好男人
也許只能用看的
當你擁有權時
會發現他滿身的缺點
<<法庭如何決定子女撫養權>>
法庭判決子女的撫養權時,是以「孩子的福祉
及利益(welfare and interest of the child)作為依
歸,孩子不是父母的「財產」。所謂「孩子的
福利」,因素包括:
1. 孩子的年齡和需要
2. 過去的撫養安排
3. 孩子父母的經濟能力
4. 孩子父母撫養及照顧孩子的能力
5. 孩子父母的行徑和
6. 孩子的意願。
7. 法庭考慮因素眾多,兼且比較男女雙方的優
劣,例如丈夫不了解孩子,與他們少有溝通,
歸丈夫會帶給孩子成長負面影響。
~ <<判決子女撫養權原則或依據>>
1. 判決子女撫養權原則就是為子女的福祉及利
益(welfare and interest of the child)著想,認為由
那一方撫養對子女較好。
2. 如雙方有爭議,法庭會要求社會福利署提交
一份報告(Social Investigation Report),社會福利
署職員會約見父母雙方,了解他們的情況及渴
求,並作出建議,一般來說,如子女年紀較
小,撫養權給予母親的機會較大,如果沒有經
濟能力撫養子女,法庭會判男方支付子女的生
活費,所以女方的經濟能力對爭取撫養權並不
算重要因素。
3. 此外,法庭會依照社會福利署報告的建議判
決的機會也較大。